本教材、教參的編寫是把音樂審美體驗、音樂的知識與技能作為編寫、音樂興趣的培養(yǎng)三者有機地結合,注重音樂的本體的學習,以音樂要素為主線,以音樂審美為核心的基本理念。
審美體驗是指音樂情感的體驗、音樂美感的尋覓及審美能力的提高;知識技能是音樂要素的作用、音樂體裁的認知;興趣的培養(yǎng)是體驗探索及音樂審美過程中的愉悅。
編者認為音樂的審美不能空談和泛談,它必須通過聆聽音樂作品,感知音樂作品主題的特色,情緒及音樂在發(fā)展中的旋律走向,節(jié)奏的組合、力度的伸張、速度的快慢、音色的調配、曲式的結構、調式的色彩及和聲的濃淡等來達到音樂審美的體驗,從而引導學生到美好的音樂天地中,通過“聽、唱、揮、奏、動、視、憶、寫、創(chuàng)、議”等教學方法,讓學生在參與音樂藝術的活動中去尋覓和探究,領略音樂藝 術的魅力,從而獲得音樂美的享受,接受美的熏陶,培養(yǎng)學生持久的音樂興趣。從而形成學生良好的音樂素養(yǎng)、豐富的情感體驗、高尚的音樂審美情趣和敏銳的音樂感知和表現能力。
本教參在教材的基礎上,依據《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的相關要求而編寫,力圖為一線教師提供在2011年版課程標準理念支撐下的具體教學實施和操作方法。
傳統音樂教學過程在實際操作中容易固守“教案”不放,教學步驟程式化、模式化,千篇一律。本教參倡導的教學設計靈活多樣,書中所提供的方法就如為廚師提供做菜的原料,至于做成粵菜還是川菜在于廚師。也即是我們所提供的方法在教師的具體教學設計和教學過程中具有可變性、生成性和開放性的特點。教無定法,課堂教學的方法、手段很多,沒有固定的模式。教師們一定要結合自身特點、教學條件、學生實際情況等進行甄選、修改、再加工,切忌全盤照搬。
本套教材建議教師們以“聽、唱、揮、奏、動、視、憶、寫、創(chuàng)、議”等手段結合的方法教學,豐富課堂教學手段,形成生動活潑、有趣高效的音樂課堂,從而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以上10種教學手段并非獨立孤行,而是可以綜合運用的,如聽可以與唱、奏、動同時進行等。
音樂是聽覺的藝術,一切音樂活動都應強調以聽覺為中心,脫離音樂聽覺的教學活動不僅沒有價值,也背離了音樂教學的本質,而音樂音響不具有語義的確定性和事物形態(tài)的具象性,所以音樂課程各領域的教學只有通過聆聽、演唱、演奏、綜合性藝術表演和音樂編創(chuàng)等多種實踐活動才能得以實施。本套教參所建議的以“聽、唱、揮、奏、動、視、憶、寫、創(chuàng)、議”等活動,就是音樂實踐活動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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