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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載一]貝多芬在中國的接受史初探

作者:嚴寶瑜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18-01-31   點擊:

 

  本文為北京大學教授、著名德國文學研究專家嚴寶瑜先生2007年發(fā)表于《音樂研究》上的論文,較為全面、詳細的梳理了貝多芬及他的音樂在中國被學習、喜愛、接受和研究的過程,特此連載刊登。

 

相關(guān)內(nèi)容請參閱本文“連載二”http://musicology.cn/papers/musicology/200804/2445.html

一、李叔同與魯迅是開辟貝多芬在中國接受的先驅(qū)

 

  介紹貝多芬到中國來的第一人是李叔同(1880-1942)。這位學堂樂歌先驅(qū)者之一1905年去日本留學,入上野美術(shù)??茖W校學繪畫,兼修音樂。他鑒于音樂之偉力能“促社會之健全;陶冶性情,感精神之粹美。效用之力,寧有極矣?!?1906年在日本獨力創(chuàng)辦《音樂小雜志》―我國近代音樂史上第一個音樂雜志― 撰文 “比獨芬傳”300余字,除簡短介紹貝多芬的生平外,他在文中贊揚了這位西方大音樂家對待音樂創(chuàng)作精益求精的嚴謹態(tài)度和不怕艱苦的磨礪精神,他寫道:“每有著作,輒審定數(shù)回,兢兢以遺誤是懔。舊著之書,時加厘纂,脫有錯誤,必力詆之。其不掩己之短尤如此。”李叔同欲以貝多芬的認真精神鞭策自己和當時國人學堂樂歌的創(chuàng)作和學習,據(jù)此他在該雜志另一文《昨非錄》中自責過去工作做得不夠認真。書雜志的扉頁是他自畫的一幅貝多芬的木炭畫并冠以“樂圣比獨芬”字樣,從此貝多芬以“樂圣”的稱號在中國流傳下來了。這個刊物志只出了一期,他寄請國內(nèi)友人代為發(fā)行,發(fā)行數(shù)不明1,估計為數(shù)不多。

 

  1907年魯迅在留學日本之際,為《河南》雜志寫了一篇文章,題目為《科學史教篇》。這是一篇宣傳“科學救國”的文章。但在文章的結(jié)束處,提出了發(fā)展科學的同時,不能忘記發(fā)展文學藝術(shù)。他認為中國需要認識西方大科學家的同時也需要知道西方的文學,美術(shù),音樂大師如:狹斯丕爾(莎士比亞),洛菲羅(拉菲爾),和培得訶芬(貝多芬)等,因為“蓋知舉世惟知識之崇,人生必大歸于枯竭,如是既久,則美上之感情漓,名敏之思想失,所謂科學,也同趨于無有矣。”2魯迅此言尚有現(xiàn)實意義。

 

    魯迅和李叔同是在清末和民國初年提到中國需要貝多芬,那時中國處在舊民主主義革命的階段,音樂教育則處在“學堂樂歌”階段,也就是處在起始的萌芽狀態(tài),這兩位先知先覺者在西方諸多的音樂家中挑出貝多芬為效法對象,這對尚處在啟蒙階段的近代中國音樂實屬可貴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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