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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音樂鑒賞》教材使用體會

作者: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   發(fā)布時間:2018-01-18   點擊:

摘自:《北京第十七中學》

從確立新課程改革目標,到課程標準發(fā)布,作為一個一直站在講臺跟前的普通高中音樂教師,內心對課改試驗教材充滿了期待。通過最后課改試驗教材的使用過程,逐漸加深了我對于《高中音樂課程標準(試驗)》的理解。目前在我校投入使用的是湖南文藝出版社版本,學校也曾經將人民音樂出版社版本下發(fā)給我們,目前尚未收到花城出版社版本,所以對花城出版社版本的了解只來源于相關的教案論文以及專家解讀。一標多本,這體現了在教材編寫和出版方面的跨時代進步。這里就我校所使用的版本談一談個人的使用體會。

《音樂鑒賞》模塊教材安排了鑒賞引論、音樂美學常識、中外民族民間音樂、音樂發(fā)展的歷史線索以及常見音樂作品體裁五個章節(jié),教材編寫的體例,框架思路非常清晰,作品選擇中絕大多數的曲目在藝術性和思想性上均有其明確的定位,是最近十幾年以來我所用到過的最好的高中音樂鑒賞學習教材。

當然在使用過程中,個人認為還是存在某些可以商榷的地方。

作品的時代性方面,有部分作品與我校學生的音樂經驗比較脫節(jié)。脫節(jié)方式反映為,一是作品陳舊,已經基本退出當前高中生的音樂視野;二是過分追求作品的新潮特性,存在盲目推崇二十世紀以來現代主義音樂諸流派作品的苗頭,比如瞿小松、勛伯格等人的作品,因其在表現手法上的過于極端,本人對此類作品入選教材顯然持保留意見。

一部分作品在編入教材體例框架的時候,個人認為存在作品定位不準確的現象,比如:音樂美學常識章節(jié)講壯美、崇高、悲劇等類型作品所涉及的《國際歌》、《英勇就義》、《光榮犧牲》,教材和教師用書的分析就存在忽視作品審美性格多樣性的弱點,有標簽化的傾向。

有些地方在本人看來應該算是教材編寫中的硬傷了。比較集中地反映在第三單元《中外民族民音音樂》。眾所周知,文化的聚集肯定不會以國別或者行政區(qū)劃為當然的邊界,它有它自身的中心地區(qū),也有它擴散過程中的邊緣地帶,既有若干典型的音樂文化范式,也有處于過渡狀態(tài)的光譜。所以,當教材把中亞、西亞和北非肢解開來的時候,你會感覺到一種“天將降大任于斯人”的良苦用心,只可惜了阿拉伯--波斯浪漫主義音樂體系被鮮血淋漓的分開了。而格魯吉亞這個本應該算成是被斯拉夫音樂文化浸染的中亞國家,卻因為主編者的臆想被醒目的放在了中亞地區(qū)音樂的重要標題上。像這樣的狀況目前看來只有發(fā)揮我們一線教師自己整合教材的積極性了,指望大學和研究所里的專家糾正這些問題,估計人家是不以為然的,當然也不排除另外一種情況,那就是至少從目前的教材版本來看,個別執(zhí)筆人對于相關的問題沒“整”明白,所以跟音樂本體的規(guī)律和學生學習的實際都合不上。只有等待以后專家們有那個心情聽一聽底層人的意見再說了。

由此可見,良好的動機、先進的理念不代表理所當然會成為一本優(yōu)秀的教科書。我們期待專家的實至名歸,而不至于像我等升斗小民那樣沒有那個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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