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進課堂與音樂教學之間的問題探討
京劇進課堂無疑是一件好事,它將"有利于強化學生民族文化學習意識,可傳承民族優(yōu)秀文化"。但是它一旦進入課堂,就要求我們要以科學、嚴謹、認真的態(tài)度來對待它,把它作為藝術而不僅僅是娛樂。讓我們的年輕一代能真正了解我們的民族藝術而不是趨于形式不倫不類甚至以訛傳訛,這不僅是需要廣大音樂教師的努力,還需要專家、藝術家的幫助和指導。
2、音準:我們音樂教學中的音準概念是以十二平均率為標準的,調式多以西洋大、小調為基礎,教師通常用樂譜和鍵盤樂器來校正學生的演唱音準和培養(yǎng)學生的音樂感覺。京劇則不同,京劇曲調的音準概念近似純率,尤其它的4和7兩個音和十二平均率差別很大,它的4介于十二平均率中4和升4之間(即高于十二平均率的4低于升4)、7介于十二平均率中7和降7之間,到了"樣板戲"時期由于一些劇目為和西洋樂器尤其是鍵盤樂器良好合作才根據旋律走向、和聲進行等將4分別確定為4或升4、7為7或為降7(試聽京劇《紅燈記》和《鋼琴伴唱紅燈記》的錄音就很容易發(fā)現其中的差別)。但是大多數劇目尤其是傳統(tǒng)劇目都沒有加以確定,而如何處理好這個矛盾決不是一般音樂教師所能做到的,因此就需要在設立教材時由專家給于確定。
3、咬字:唱歌尤其是美聲唱法的發(fā)音是要從聲母很快轉到韻母,不能“嚼字”,才能更好地運用共鳴腔產生宏亮、優(yōu)美的效果。京劇則是由聲母緩慢地轉到韻母,而把字交代清楚,才能清楚地交代劇情,另外有些字的要用北京方言的讀法,這才有“京味”。對于南方口音的人似乎有些困難,需要做一些努力,不然會把京劇唱成“京歌”。
此外京劇的節(jié)奏(板式)、動作(身段)、化裝(臉譜)、服裝等各方面都有很多比較難的問題,有待我們來解決,只有這些問題都解決好了我們才只算接近了京劇的皮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