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課程學段目標
作者: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18-01-18 點擊:
在音樂藝術實踐活動中,我們提倡潛移默化地陶冶學生的群體意識及合作精神,尤其提倡在具體的藝術實踐活動中,在藝術作品的排練演出中陶冶這種情操。例如,在排練合唱作品時,使學生明確自己聲部所處的地位、應負的責任、聲部進入與退出的時間、力度的把握、音色的調節(jié)……這一切,只有各自都把握好自己的分寸,才有可能創(chuàng)造出美好的合唱效果。當然,在這些活動中,老師的啟發(fā)引導工作是不可忽略的。老師必須在其中發(fā)揮主導作用。
在音樂藝術實踐活動中,常常有許多輔助性的工作要做。特別是在各種演出活動中,這種機會是十分多的。例如,準備服裝、道具;為演出人員化裝;為演出人員做后勤保障等。這些工作,一方面需要學生主動去做,另一方面也需要老師有意識地進行安排。因此,給學生安排任務、明確責任,有助于培養(yǎng)學生的群體意識及合作精神。
在音樂藝術實踐活動中,我們提倡潛移默化地陶冶學生的群體意識及合作精神,尤其提倡在具體的藝術實踐活動中,在藝術作品的排練演出中陶冶這種情操。例如,在排練合唱作品時,使學生明確自己聲部所處的地位、應負的責任、聲部進入與退出的時間、力度的把握、音色的調節(jié)……這一切,只有各自都把握好自己的分寸,才有可能創(chuàng)造出美好的合唱效果。當然,在這些活動中,老師的啟發(fā)引導工作是不可忽略的。老師必須在其中發(fā)揮主導作用。
在音樂藝術實踐活動中,常常有許多輔助性的工作要做。特別是在各種演出活動中,這種機會是十分多的。例如,準備服裝、道具;為演出人員化裝;為演出人員做后勤保障等。這些工作,一方面需要學生主動去做,另一方面也需要老師有意識地進行安排。因此,給學生安排任務、明確責任,有助于培養(yǎng)學生的群體意識及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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